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刀刃向内,勇破“心中贼”
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告诫干部要“勤掸‘思想尘’、多思‘贪欲害’、常破‘心中贼’,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。”“心中贼”是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大敌,是自我革命剑锋所指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,要不断增强自我革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,坚持刀刃向内勇破“心中贼”,才能扛好党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。
树立淡泊的利益观,勇破“贪念物欲”之贼。“历览前贤国与家,成由勤俭败由奢”。从各类披露的案件中我们不难看出,一些干部违法乱纪、腐化堕落往往就是从沉迷物欲、崇尚奢靡开始的。一个干部的心灵家园一旦被物欲的“心中贼”“占领”,那么廉洁自律必然“破防”,精神高地也终将“失守”。
人非圣贤孰能无欲?追求生理舒适和心理满足是人的自然天性,但作为具有社会属性的人,特别是肩负重大使命的纪检监察干部,坚决不能在“月黑风高无人见”的自欺欺人中乱了心智,不能在“你知我知天知地知”的花言巧语中迷了方向,更不能在“富贵险中求”的贪婪和侥幸心理中铤而走险。要涵养“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”的正气,保持艰苦朴素优良作风,时刻牢记克己奉公,脱离低级趣味,培育高尚情操,决不能在浮华空洞的“眼前的苟且”中沉沦,应在知足常乐、淡泊名利中探寻“诗和远方”的真谛。
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勇破“沽名钓誉”之贼。监督、执纪、问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三大职责,三者本是依次递进、相辅相成的关系,但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具体工作中却出现政绩观错位问题,只以办大案要案为能,不以细微处监督为意。事实上,纪检监察工作和救死扶伤的医务工作有着共通之处。医者在病症初显时,及时施治往往能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好的效果,若等到病入膏肓,纵是神医妙手也回天乏术。同理,若放松甚至放弃监督,片面追求查案问责,无疑是缘木求鱼、自废武功。
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,党员干部要以造福人民为最大的政绩,纪检监察干部也不能例外,政绩观的正确与否要用是否对党负责、是否有利于维护民利来检验,决不能本末倒置,让政绩变成“政疾”,而要审慎对待“治权之权”,正确履行纪检监察职责,切实让手中的权力造福人民。
树立清爽的交友观,勇破“淫朋狎友”之贼。曾国藩曾言:“一生之成败,皆关于朋友之贤否,不可不慎也。”纵览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,不难发现他们腐化堕落的轨迹上总有“贼友”相随相伴。
纪检监察干部并非生活在真空,结交朋友无可厚非,但朋友圈不是越大越好,交往人员也不是多多益善。交友过杂过滥,势必会被一些所谓的“朋友”所累。作为“执剑者”,纪检监察干部在朋友的辨别和选择上要比别人更多一分警惕和谨慎。应该遵循“君子之交淡如水,小人之交甘若醴”的交友原则,多交志趣相投、共同进步的“诤友”,远离贪婪无度、拉帮结派的“贼友”。要坚持在公私、义利、法纪的底线内交友,做到心有所戒、行有所止,不断净化自己的朋友圈,特别是与商业上的人员交友要来往有度,始终保持内心的清醒,保证清爽的朋友关系。
“破山中贼易,破心中贼难。”内无妄思、外无妄动,是一个需要长期修炼才能达到的境界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持续开展自我革命,时刻进行自我监督、自我改造,始终常修从政之德、常怀律己之心、常思贪欲之害、常戒非分之想,真正做到常破心中之贼,不断在斗争实践中书写忠诚干净担当的答卷。(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光明镇纪委 邱晨心)